刊登日期: | 2016/7/12 |
發文日期: | 2016/7/12 |
發文字號: | 府農漁二字第1050533353號 |
主旨: | 「漁會理事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漁業資格認定及審查辦法」部分條文,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5年7月4日以農漁字第105134691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,隨文轉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命令條文)乙份(詳如附件)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7月4日農漁字第1051346911D號函辦理。 |
正本: | 雲林區漁會 |
副本: | 雲林縣政府行政處(文書科,請刊登公報)、雲林縣政府農業處(漁業科)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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